学术委员会构成
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各学科民主推荐、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任期4年。校(院)学术委员会由校(院)领导成员和本校(院)部分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学者组成;校(院)学术委员会由17名以上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常务副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科研工作校(院)领导担任],委员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