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是广东行政学院主办、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以探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为主的社会科学理论刊物。本刊竭诚欢迎广大的社会科学专业工作者、各级国家公务员赐稿。
一、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和百家争鸣的方针,着力理论研究,突出实践应用,重点反映探索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力求办出行政院校特色和地方特色。
二、来稿每篇字数一般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有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的精粹短稿,尤为欢迎。
三、论文请附内容摘要(200字以内)、附关键词(3至5个)。摘要撰写要规范,其内容只需概括出文章的基本观点,不加解释和评价的文字,以第三人称客观叙述。
四、文章节次或内容编号,请按一、(一)、1、(1)等顺序标示。
五、引文一律用尾注,用“参考文献”标出,全文连续编号。同一出处(同一著作、期刊、文献、报纸等)多次引用的合并在同一序号下。引文页码置于正文中的序号外。
引文的具体格式标示:
(一)著作:[序号]作者.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二)期刊:[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
(三)由单个作者论文集成的论文集:[序号]作者.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四)由数名作者论文集合而成的论文集文章:[序号]论文集主要责任者.题名[A].论文作者.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五)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注:各种文献类型标识为: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研究报告—R,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Z。)
六、注释是对文章篇名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注释一律用尾注,放在参考文献之前。注释用圆括号标示,以区别于参考文献的方括号。
七、来稿请附作者个人资料:作者名(如署笔名请在文后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具体到市、县)、工作单位(全称)和具体工作部门、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 信箱。
八、稿件请按题目——作者名——单位(包括单位所在省、市和邮编)——摘要——关键词——正文——作者个人资料(放在正文首页下面)——注释——参考文献。如来稿是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请注明。注明材料放在文稿的首页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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